均壓環的設置在《建筑物防雷設計規范》上有要求。
特別是對一、二 類防雷建筑。
1.三層以上做均壓環的做法出自呂光大編的《建筑電氣安裝工程圖集》第一集,當時的防雷規范沒現在的定得細致,但老工程師們的做法沒錯(即使現在看也不 能說他們錯,只能說做得超出規范要求了)。
2.你沒看見規范上提及“均壓環”,是你根本沒仔細看規范,學習不夠。規范及 條文解釋里對此有詳細說明。
建筑防雷設計規范:
第一類防雷建筑要求:第3.2.4 四、建筑物應裝設均壓環,環間垂直距離不應大于12m,所有引下線、建筑物的金結構和金設備均應連到環上。均壓環可利用電氣設備的接地干線環路。
建筑防雷設計規范條文說明第3.2.4第四款,對于較高的建筑物,引下線很長,雷電流的電感壓降將達到很大的數值,需要在每隔不大于12m的高度處,用均壓環將各條引下線在同一高度連接起來,并接到同一高度的屋內金屬物體上,以減 小其間的電位差,避免發生反擊。
民用建筑電氣設計規范
第12.3.7當整個建筑物全部為鋼筋混凝土結構,或為磚混結構但有鋼筋混凝土組合柱和圈梁時,應將建筑物內的各種豎向金屬管道每三層與圈梁的鋼筋連接一次。對沒有組合柱和圈梁的建筑物,應將建筑物內的各種豎向金屬管道每三層與敷設在建筑物外墻內的一圈D12mm鍍鋅圓鋼均壓環相 連,均壓環應與所有防雷裝置專設引下線連接。